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学校关于后勤保障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内部各项采购活动,使物资采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优质高效,依据我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结合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实际(后勤集团),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规范和加强内部物资采购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物资采购品质和合理价位。
二、适用范围
适用学校划拨经费和处内各种经费组织的物资采购活动。
三、组织机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内部物资采购规则,审议物资采购计划和招标文件,协调采购管理,收集并按规定时间和范围公布采购信息,受理采购申诉并实施采购监督等工作,
物资采购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勇
副组长:胡发泉 石忠亮 闫 昊 马维仁
成 员: 郭 洪 张天杰 刘林红 王世卫 马庆丰 李秋来
刘仓礼 何绍斌 武树森 范安雄 王晓瑜 丁 里 樊 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采购科,张天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采购原则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各部门、中心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合理的价格、良好的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选择高性价比的优良产品。采购工作按计划集中进行,部门参与,坚持零库存管理原则。
五、采购办法及工作流程
按照处内物资采购金额、数量和频率的不同,分别采取招标采购、批量采购和临时性采购三种方式。
1、招标采购:参照学校物资设备采购与招标办法执行,适用设备(如计算机、机电设备、车辆等)以及大批量长期性物资(如米、面、油、干货、冻货等)的采购。工作流程:使用单位报采购计划→运行和质量管理科审核汇总→领导审批→物资采购科组织招标采购→使用单位办理相关入库报账手续。
2、批量采购:适用处内各部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卫生工具、维修用材料等的采购。同一类物资总价超过3万元的适用招标采购办法采购。工作流程:使用单位报采购计划→运行和质量管理科审核汇总→领导审批→物资采购科会同使用单位集体采购(使用单位对所购物资的技术性能、规格要求等严格把关)→物资采购科凭采购单据登记内部物资台帐并开具内部物资调拨单→使用部门凭采购单据和内部物资调拨单到财务部门报账。
3、临时性采购:临时性采购是指因意外事故引起的抢修、对已采购物资的零星补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物资采购。工作流程:使用部门根据不同情况报主管领导同意→使用部门自行采购→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单据报物资采购科办理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内部物资采购台帐登记手续并补开内部物资调拨单→使用部门凭采购单据和内部物资调拨单到财务部门报账。
六、台帐管理
物资采购科按部门分别建立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内部物资采购台帐,并做好物资采购台帐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处属各部门应建立本单位物资采购二级台帐,并定期(依据本部门物资使用情况一般一月或一季度)将本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汇总上报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依据各部门上报的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定期做出统计报表并报运行和质量管理科,运行和质量管理科将以此作为各部门下一采购计划执行的审核依据,避免由于库存积压或重复购置而造成资金浪费。
七、其他规定
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物资采购计划的上报审核、采购经费落实以及采购结果负责。 除特殊情况外,任何部门不得无计划采购,也不得将采购计划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内部各部门所购物资必须在物资采购科办理物资采购台帐登记手续并开具内部物资调拨单,没有办理上述手续的采购票据,财务部门不得办理报账手续。
八、工作纪律
处内所有采购活动都要自觉接受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和群众的监督,参与物资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物资采购活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物资采购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