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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值得深思的几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0-05-24     点击:

 

江汉大学 黄解明 郝启荣

 

    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一项带有全局性意义的重大改革,它对于促进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转变,促进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八年的改革,全国高校后勤服务系统已基本实现了与高校行政系统的分离,绝大多数高校成立了新型的后勤服务实体。这些后勤服务实体坚持为高校服务的方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用人办法、资金筹措、日常运营与管理、内部分配与激励制度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其服务保障能力与改革前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一些后勤集团已具相当规模,年产值过亿元。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的是要实现高等学校后勤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也就是说要打破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落后的高校后勤保障模式,建立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高校发展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模式。改革的实质是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引入高校后勤领域。始于1999年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中央6部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以后在全国全面铺开的。经过八年的努力,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全国共新建与改建大学生公寓6000万平方米,新建与改建大学生食堂800多万平方米,初步解决了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也存在一些难以回避的现实矛盾,需要我们直面正视。
  高校后勤实体姓“教”和姓“市”的矛盾
  新生的高校后勤集团只有做大做强才可能在市场经济浪潮的搏击中站稳脚跟,而做大做强的前提必须有充足的资金积累。资金从何而来?完全靠学校拨款显然是不可能的。从学校来讲,之所以要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后勤服务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是为了减轻学校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高校的发展和稳定。由此可见,学校给后勤集团的拨款只可能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因而作为一个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后勤实体,只能通过提供后勤经营服务以及相关产品来获得利润。这就要求高校后勤实体要按照经济规律严格进行成本核算,按照市场价格实行收费制服务,通过经营获得职工的工资待遇,积累后勤发展的资金。而现实的情况却因广大师生习惯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型”思维,学校出于维持稳定的目的,要求后勤集团“微利”服务,或“零利润”服务,再三强调后勤集团必须保持姓“教”的属性。如此一来,后勤企业必须首先遵循教育规律,在这个前提下再去发挥经济规律的作用。这样,高校后勤实体与社会企业竞争就呈现出明显的“先天不足”。很显然,高校后勤实体要履行教育属性的职能,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是保障性工作,其特定的工作环境决定了它在为学校服务的过程中首先必须考虑以社会效益为重,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发生冲突时,宁可牺牲经济效益也要保证社会效益。要做到这一点,是需要成本和代价的。
  高校后勤实体新体制与老习惯的矛盾
  目前各地高校普遍的做法是把高校的后勤服务经营人员和相应的资源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或叫后勤集团或叫公司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原则,这些实体和人员应融入到社会第三产业,但现实中学校作为后勤集团、公司原来的上级部门,又是后勤资源的所有者,对过去在计划经济环境中对后勤的人与事及“权”与“利”的控制得心应手,对改革后原来学校或部门的“利益”变成后勤实体的“利润”不太适应,对后勤社会化改革信心不足,自然不愿意完全放弃手中的决策权;而后勤集团、公司也与学校仍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也愿意靠着学校这棵大树,更不愿意真正与学校脱离,因为其主要市场仍然在学校内。在这种情况下,后勤集团怎么能真正做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呢?事实上,社会化改革后的学校后勤集团、公司,搭的是现代企业的台,唱的是以前后勤行政管理部门的戏,既不能像真正的公司那样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又不能像学校的职能部门那样不用承担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处境非常尴尬。
  高校后勤实体注册为独立法人带来的相关矛盾
  一是后勤实体经营者管理难度加大。在准企业的管理模式下,一旦高校后勤实体的负责人引起资产所有者不满,校方可对实体经营者进行人事更替;而经工商注册后的独立后勤实体法人,校方是否也能进行随时更替呢?二是后勤实体资产归属难以确定。后勤实体注册为独立法人后,其产生的利润积累,工商部门要求回答“究竟归谁所有”,所以后勤实体新增资产的归属需要政策予以确认和界定。三是法人实体与学校的关系难处理。后勤实体如同社会企业一样进行工商注册,成为独立法人,与学校的关系如若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也就失去了注册的本身意义;如若确实改革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下合法的独立法人,是否普遍行得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方领导人对此事的认识水平和态度。四是一旦工商注册成功,成为独立法人,最大最难的问题是税务进校问题。零租赁、微利的企业如何缴纳税费?政府倒可暂时睁只眼闭只眼,可一旦服务对象索要发票怎么办?如果按正常纳税,高校后勤的服务优势也就荡然无存,加大的服务成本最终转嫁给消费者,也必然直接影响后勤实体的发展和对教学、科研的服务。
  综上所述,既然多数高校后勤实体面对的服务对象是校内,其与绝大多数社会企业相比并无多大竞争优势(少数名校后勤实体除外),将其注册为独立法人,笔者认为并不是最佳选择。相反,依托学校多练“内功”,积极争取政策扶持,不断增加资本积累,逐步减轻沉重的包袱(低效、高薪),直至做大做强,倒是高校后勤实体现实可行的选择。(黄解明为后勤集团党委书记、郝启荣为后勤集团总经理;本文已收入湖北后勤协会《改革创新和谐发展》一书)
 

    来源: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