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南院水果摊、蔬菜摊
房屋招租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西安科技大学南院水果摊、蔬菜摊房屋招租项目
二、内容和要求
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南院水果摊、蔬菜摊房屋招租,该租赁房屋结构为彩钢结构。
(一)出租房屋数量、面积
1.号水果摊房屋:一间,使用面积为17 平方米,新一轮租金最低限价5324元/年。
2.号蔬菜摊房屋:一间,使用面积为17 平方米,新一轮租金最低限价1320元/年。
3.号蔬菜摊房屋:一间,使用面积为16 平方米,新一轮租金最低限价1320元/年。
(二)招租期限
招租期限:1年。
三、现场踏勘:
1、时 间: 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点
2、地 点:西安科技大学南院物业办公室
3、联系人: 李老师
4、联系电话:85583036
四、承租方资质要求:
(一)自然人或企业参与招租。
(二)经营要求及管理方式
1.该租赁房屋可作为南院水果摊和蔬菜摊用房项目,承租商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雁塔物业中心的统一管理。
2.该房屋租赁期间经营项目必须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给承租商的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一致,承租商相关经营资质及人员身份证明需报雁塔物业中心审核并登记留存复印件。如承租商暂无营业执照,须在合同签署后两个月内办齐相关营业执照及证件。
3.承租商保证必须遵守政府有关房屋使用及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租赁期内未征得雁塔物业中心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前,不得擅自改变原备案约定的用途,否则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4.承租商在正常经营期间,食品安全必须按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并办有食品安全许可证。日常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由西安科技大学后勤处雁塔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监管,所有售卖食品的售价由西安科技大学雁塔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执行。如果发现承租商擅自提高商品售价,雁塔物业中心有权要求承租商停业并进行整改,同时扣除10%的房屋押金。
5.承租商在正常经营期间,保证营业区域环境卫生,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放置物品。注意用电防火,如因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商全部承担。
6.服从学校规划要求,因学校校园规划建设原因,拆除、取消或调整租赁房屋,承租商要无条件服从,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承租房。
7.承租商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否则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三)租赁房屋装修规定
1.承租房属于学校国有资产,承租商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所有装修在合同期满及由于承租方原因中途退租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予以补偿或折抵房租,不得随意拆卸带走装修(牌匾、空调除外),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搬离或延期搬离,否则扣除房屋押金的10%。
2.承租商在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装修后用电荷载不得超出限定容量,装修方案和图纸须经雁塔物业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承诺遵守《西安科技大学出租房屋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空调主机等室外设施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除首次装修及学校要求的再次装修外,承租商自行决定的装修时间一律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五、评标办法
磋商报价 (5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低于年租金底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计划经营方案及承诺 (30分) |
根据供应商拟经营范围、经营模式、装修方案、人员管理方法、拟派人员方案、监督管理、经营特色和自身优势等方面详细及合理程度综合评定:优,计15-20分,良,计10-14分,一般,计5-9分,差 ,计1-4分。 |
根据供应商(办理营业执照、明码标价且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遵守学校相关制度、自觉接受后勤物业部门监管等)承诺书计1-10分 |
门面房经营管理经验 (20分) |
供应商具有较丰富门面房管理经营经验。 提供2021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1.高校类经营经验,每提供一份合同计5分,最多4份,满分20分; 2.其他单位经营经验,每提供一份合同计4分,满分16分。 3. 无经营合同,不得分。 以上2项业绩得分满分为2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正副本中,合同原件备查) |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8日—12 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
七、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请将相关资质文件电子版发至xkhouqinchu@163.com。发送的电子文件请注明:所报名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3856301 王老师
八、采购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九、采购现场需携带
1.采购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的,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实施方案(含报价)。
西安科技大学后勤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