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居民:
根据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知,按照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请以下有关人员:
1、2010年度享受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
2、年龄超过18周岁但继续在高中就读或属于其它大专以下的在校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按以下时间到社区办公室进行审核、登记,过期将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时间:2010年3月22日——3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 5:00
地点:科技大学社区办公室(南院配电楼三楼)
(注:其余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如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化,只需在规定缴费期内,凭本人《医疗保险证》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直接办理缴费手续后,到社区进行登记、贴花即可,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科技大学社区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