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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预防食物中毒的十项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0-05-19     点击:

1、做好的食品应立即吃掉,食用的常温下已存放4小时-5小时煮过的食物是最危险,因为许多有害细菌在常温下可大量繁殖扩散。

2、未经烧煮的食品通常有可诱发疾病的病原体,因此,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

3、应选择已加工处理的食品。如消毒牛奶,用紫外线照射过的新鲜或冷冻的家禽肉类。

   4、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5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60摄氏度)处理后,在低温(接近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保存。        

   5、 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70摄氏度以上)才能食用。

6、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触,因为这样会使熟食品重新染上细菌。

7、保持厨房的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都应用干净的布拧干擦净,每块抹布的使用不应超过一天,下次使用前应把抹布在沸水中煮沸消毒。            

   8、加工食品前先洗手。上厕所或为婴儿换尿布后尤其要洗手。手上如有伤口,应用绷带包扎起来,避免伤口与食品接触。

9、不要让昆虫、猫、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它们通常带有致病的微生物。

   10、饮用水和清洗食品时所需的水,应纯洁干净。如果怀疑水不清洁,应把水煮沸或进行消毒处理。

临潼餐饮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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