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2.迎接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工作验收,准备相关资料。
3.做好日常的资产入账及管理工作。
4.完成全校各个单位的账务核对和变更处理。
5.根据雁塔校区连廊拆除方案,按照雁塔校区各单位用房调
整搬迁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表做好收发钥匙工作。
6.根据雁塔校区公房调整安排,进一步做好雁塔校区房屋调整收发钥匙工作。
7.对临潼校区现各单位公房使用状况进行摸底。
8.联系东院新建26.27号住宅楼房屋预售申报及教职工公积金贷款事宜。
9.按时完成计算《教职工房租变动情况表》并提交财务处。
10.审核无房博、硕士住房补贴申请表,计算博、硕士住房补贴。
11.做好新进教职工住宿安排。
12.进行2011年教职工清洁卫生费计算.
13.继续做好南院18、19号住宅楼房款结算工作。
14.完成处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