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西安市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西安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校医院在2017年4月1日零时起全面执行医改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以药养医”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医药行业的顽疾,药品价格太贵,民众消费不起,看病成为问题。为破除“以药养医”,减轻民众看病负担,我国开始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取消药品加成,并以公立医院为试点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