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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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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反邪教摄影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3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委、区委防范邪教办有关通知要求,经大雁塔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我辖区开展征集反邪教摄影书画作品参展活动。参展作品要体现雁塔特色,书法作品的书写内容要与反邪教主题相关,鼓励自撰主题诗词,对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及规格

(一)征集作品内容

1、摄影作品

1)纪实类:包括宣传教育、教育转化、防范控制、深控打击、队伍建设、庭审、执行等内容,鼓励现场第一线作品。

2)风光类:反映我市自然、人文景观的摄影作品。

3)艺术类:反映我市风格、建筑、人物、民俗、景物等其它方面的艺术摄影作品。

2、书画作品

1)书法作品:包括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篆刻。

2)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粉)画、装饰画、儿童画、版画、素描、剪纸等。

(二)作品规格

1、摄影作品。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均可。单幅规格为12英寸,组照为5尺扩印片,4幅以内。每幅作品须附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及简短文字说明。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以竖式为主)、毛笔书法作品规格不小于4尺对开,不超过6尺整幅。硬笔书法作品不小于16开。草书、篆书作品附释文。

3、绘画作品。画种、形式不限、规格不大于6尺整幅。

4、多有送展作品自行托衬或装裱。

(三)作品要求

1、各参展成员单位送展作品,请在每幅作品背面右小角用铅笔标注作者姓名、单位、邮编、联系电话等。所有参展作品要于730前报送电子版,图标不低于400万像素,以便编印画册。

2、参展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负责。

3、摄影作品来稿一律不退,书画作品作者要求退还的待活动结束后退还本人。

(四)展览时间和地点:2010年国庆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比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活动由省委防范邪教办聘请陕西著名摄影家和书画艺术家共同组成评审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视作品数量,按摄影类、书画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三)对获奖作者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凡在本次活动中获奖、入选的作品,将汇编成《陕西省防范处理邪教系统摄影书画作品集》。

三、送展时间、地点:

(一)送展时间:2010630——2010730(节假日除外)

(二)送展地点:西安科技大学社区办公室(南院配电楼三楼)

  (三)联系电话:85583456

                                  

科技大学社区办公室

20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