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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雁塔区街道办事处通知,现对雁塔区城市户籍放弃生育二胎的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包括职工和居民)。条件如下:
1.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2.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户籍在雁塔区,为城市居民。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在2010年12月6日之前(双休日除外)来社区计生办登记。
特此通知!
社区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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