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物资设备采购与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依据上级部门以及我校有关设备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单一来源采购是指:(1)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营权,别无其他适于替代的标的情况;(2)原采购物资设备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情况;(3)用于科学研发方向的非标设备;(4)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5)招标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情形。
2.单一来源采购审批流程:项目建设单位依据该项目论证报告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项目建设单位签字盖章→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建设单位凭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完成的该项目考察调研报告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学校物资设备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考察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单位、监察处及学校物资设备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完成。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物资设备采购与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书.doc
西安科技大学物资设备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