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各住户、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让生育关怀行动普惠广大计生家庭,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提高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水平。现将保险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条件:
1、凡子女户籍在西影路派出所,出生于199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日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为第一参保人,父母为第二参保人。
2、出生未满28天小孩家庭不予参保。
3、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遵循一年一保,父母与子女同进同出原则。
二、办理时间、方式、费用
1、办理时间:2012年1月11日前
2、办理保险需要三种证件(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身份证到社区进行登记。
3、参保费用:每个家庭为50元(其中家庭负担10元,市、区两级财政承担40元。)
三、理赔范围:
第一、二参保人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
第一参保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计生办电话:85583456
社区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