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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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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开始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6     点击:

社区各住户、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让生育关怀行动普惠广大计生家庭,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提高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水平。现将保险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条件:

 1、凡子女户籍在西影路派出所,出生于1996112011123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为第一参保人,父母为第二参保人。

 2、出生未满28天小孩家庭不予参保。

 3、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遵循一年一保,父母与子女同进同出原则。

二、办理时间、方式、费用

 1、办理时间:2012111

 2、办理保险需要三种证件(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身份证到社区进行登记。

3、参保费用:每个家庭为50元(其中家庭负担10元,市、区两级财政承担40元。)

三、理赔范围:

   第一、二参保人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

   第一参保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计生办电话:85583456

                                   社区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