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基本建设的发展需要,决定对雁塔校区大专部楼、临潼校区北区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现以招标方式确定拆除单位,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名称:西安科技大学
2、招标人地址:雁塔路中段58号
3、实施拆除地点:雁塔校区南院、临潼校区北区
4、招标范围及要求:拆除雁塔校区南院大专部楼一幢,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临潼校区北区单层厂房七幢、锅炉房一幢、二层住宅楼一幢及其附属物,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
5、工期要求:30天(从需拆除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6、具体要求: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房屋、附属物整体拆除并将拆除的全部建筑垃圾运出校外。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其有关手续由中标单位承担和办理。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建筑物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的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
5、具有固定的施工人员,并派驻现场专职安全管理员(应具备安全中级上岗证书)。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分包。
7、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相应的业绩。
三、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有效期60天)、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证;
6、税务登记证
7、拟承担本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近三年公司承担的相关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9、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均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10、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11、集中答疑时间:2013年10月28日15:00,地点:临潼校区北区。
四、招标人:西安科技大学。
五、监督单位:西安科技大学监察处
六、招标机构:西安科技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七、报名地点:西安科技大学临潼校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运行和质量管理科(临潼校区综合办公楼(校医院楼)3楼324#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3858171
八、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西安科技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