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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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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专项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8     点击:

各科室、各中心:

根据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做好2015年度我处专项工程的预算及上报工作,依据《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新建及维修工程管理办法》,希望各科室、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专项工程申报表。现将2015年度专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流程

根据学校财力情况,本着必须、节约的原则提出详细的修缮、改造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简介、维修方案(建议)、预算金额等。运行和质量管理科将对各部门提出的维修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并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因素进行筛选,经处务会议商议后形成专项报告,报请校行政批准后实施。

二、申报范围

1.学校校舍(含住宅楼)、道路、围墙、公用设施、动力设施等由于年久失修影响正常使用的部位。

2.学校课桌及生活设施使用年久需要更换的,直接上报分管领导。

3.因实际需要,须进行新建、扩建、改造的项目。

4.其他需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

5.为了保障教学、生活,除上述外,其它有必要维修的项目。

6.日常零星维修项目无需申报。

三、申报计划内容

1.维修项目名称;

2.维修内容(地点、规模、内容等);

3.预计工程费用。

四、申报时间要求

请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式见附件样表)、主管处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51015日之前上报运行和质量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修缮申请表.xls

       运行和质量管理科

        2015918